板橋救恩堂獎助學金申請辦法及申請表
獎學金與助學金不得重複領取,申請時間至10月30日止。
1.獎學金: 清寒家庭學生(持有低收入戶證明)或學校出具證明、 80 分以上(成績證明書) 品性優等、無記過處分、2,000 元、6 名。
2.助學金: 清寒家庭學生(持有低收入戶證明)或學校出具證明、70 分以上)成績證明書) 品性優等、無記過處分、1,500 元、4 名。
請導師至輔導室索取並填寫申請表,並經申請人、家長/監護人簽章,後續相關文件如成績證明及清寒證明等輔導室可協助處理。
1.獎學金: 清寒家庭學生(持有低收入戶證明)或學校出具證明、 80 分以上(成績證明書) 品性優等、無記過處分、2,000 元、6 名。
2.助學金: 清寒家庭學生(持有低收入戶證明)或學校出具證明、70 分以上)成績證明書) 品性優等、無記過處分、1,500 元、4 名。
請導師至輔導室索取並填寫申請表,並經申請人、家長/監護人簽章,後續相關文件如成績證明及清寒證明等輔導室可協助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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